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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多举措推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学生就业工作

日期:2020-03-18来源: 作者:苟卫锋 孙宁关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及《渭南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2020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学校安排,教育科学学院对2020届351名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进行了系统安排,确保多举措推动学生稳步就业。

1.强化宣传线上指导。疫情期间学院积极利用线上各种平台,向毕业生宣传教育部和学习关于就业的各项政策,同时通过就业网、微信公众号、辅导员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发布就业信息,并联系用人单位开展网上招聘,组织学生网上投递简历、参加视频面试等活动。

2.全面摸底建立台账。2020届毕业生共有351人,其中建档立卡生33名,深度贫困地区学生36名,少数民族学生6名,残疾学生1名(该生亦为建档立卡生)。学院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和学生结成帮扶对子,帮扶责任人根据实际情况对帮扶学生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帮扶,通过QQ、电话等方式掌握学生就业情况,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

3.统筹兼顾分类指导。进一步做好特岗教师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支援西部计划、选调生等基层项目宣传和引导工作,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根据每位毕业生的就业意向将毕业生分为不同的就业类型,如考研类、参军入伍类、西部志愿者类、报考公务员类、招教考试类、其他类。分门别类的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确保多渠道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帮扶。

4.及时跟进有效指导。辅导员要及时掌握每一位毕业生就业现状、就业心理、困难问题等动态信息,做到记录在册、心中有数。同时根据就业签约情况,先行收集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出国证明等就业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及时督促学生将就业信息录入学校就业信息系统,并保证信息真实可靠。

5.简化程序有序推进。疫情期间原则上如毕业生需办理的就业事项暂不需提供材料原件,毕业生可将相关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发给辅导员,学院可通过微信或其他线上方式出具审核或推荐意见。待疫情解除后,毕业生再提交相关材料原件。

6.防骗预警心理疏导。辅导员要加强对毕业生的求职安全教育, 提醒毕业生务必注意甄别求职信息、高度关注求职收费问题、务必保护好个人隐私等方面,防止毕业生在求职中上当受骗,避免其陷入传销和培训贷“陷阱”,坚决杜绝因招聘活动而引发安全事故。同时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毕业生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组织学院心理学教师对毕业开展就业心理咨询和就业帮扶,疏导毕业生就业焦虑,缓解就业心理压力。

   就业工作关系到每一位毕业生的发展,关系到学院的办学质量,学院党政领导必须把就业工作作为学院的头等大事来抓。全体教师要积极参与,为毕业生的考研、就业、创业、招教考试、参军入伍等工作积极献言献策,毕业班辅导员必须根据不同类型学生的就业现状建立台账并及时更新,做到心中有数,指导有方向,有成效。全体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将“严纪律”贯穿于就业工作全过程,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触碰就业工作红线。相信只要全院教师全员齐参与,就能确保2020届毕业生稳步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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