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自杀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干预
研究表明,每年中国有28.7万人自杀,250万至500万人自杀未遂。自杀主要集中在15-34岁的人群,大学生的年龄一般在17-25岁左右,是自杀的高危人群之一。
一、自杀的定义
心理学对自杀的定义:自杀是一种自我毁灭的行为,个体将自杀看作是唯一解决问题的方法。
二、自杀的分类
理智性自杀:指在有理智、有计划的情况下进行的自杀行为。往往酝酿自杀的周期性较长。此类自杀不易防范和干预。
情绪性自杀:也叫冲动性自杀,这类自杀往往有明显的刺激性因素,自杀意念形成的时间短暂而强烈,异常行为表现突出。
三、自杀的动机
逃避:通过自杀逃避现实、逃避惩罚、逃避痛苦。
报复:通过自杀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对冲突或嫉恨对象进行报复,让对方生活在痛苦之中。
控制(惩罚、警告):在矛盾冲突中,通过自杀来惩罚或警告对方,使对方自责、后悔甚至承担法律责任,以达到控制他人、达到自己行为的目的。
四、自杀的流行学数据
国外自杀概况:2000年全球大约有100万人自杀,全球的自杀率是十万分之十六。
国内自杀现状:在中国,每两分钟就有1人自杀死亡,8人自杀未遂。中国每年有25万人自杀死亡,200万人自杀未遂。自杀是全人口的第五位死因。自杀是15-34岁人群的主要死亡原因之一。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是我国农村妇女的自杀率比较高,是城市的3-4倍。但女性自杀未遂率高于男性,是男性的3倍。
五、自杀产生的影响
1例自杀死亡可使大约6个人受到严重影响,1例自杀未遂可使2个人受到严重影响,自杀死亡给他人造成的心理伤害可持续10年,自杀未遂持续6个月。
每年我国有150万*10=1500万人(14.3万*6*10=850万人)遭受亲友自杀死亡带来的严重心理创伤,400万人遭受亲友自杀未遂带来的严重伤害。
另有研究资料表明,一个人的自杀可以持续影响到家族的3代人;至少给周围的30人造成影响;家庭或家族希望的破灭;同时,大学生自杀也是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是和谐校园建设中的极不和谐音。
六、谁容易产生自杀心理危机?
当一个人在同一段时间内有以下几种表现时,其自杀的危险性就高:有自杀未遂史、家族自杀史;患抑郁症及尚在治疗;有妄想或其它精神病症状及尚在治疗者;近期丧亲;近期失恋;意外怀孕或近期堕胎;情绪长期低落不与人往来;极度自卑或自感生活能力低下;人格偏执;有生理缺陷或长期患病;学业困难或不能毕业;极贫困
七、自杀心理危机言语上的征兆
直接向人说:“我想死。”、“我不想活了。”
间接向人说:“我所有的问题马上就要结束了。”、“没有我,他们会过得更好。”、“对不起,我尽力了!”
谈论与自杀有关的事或开自杀方面的玩笑
谈论自杀计划,包括自杀方法、日期和地点
流露出无助或无望的心情:
“活着有什么意义”“现在没有人可以帮助我。”“我要疯了!我要看精神病医生!”
突然与亲朋告别:“永别了,everyone!”、“我的最后一天。”“生命倒计时**小时”“我走了,下辈子…”
谈论一些易获得的自杀工具
八、自杀心理危机行为上的征兆
出现突然的、明显的行为改变(如突然或逐渐中断与他人的所有交往或出现很危险的行为;或者是一个对生活麻木且冷漠的人,突然间像变了一个人,敏感而热情;或者相反);精神异常和行为表现;神情恍惚、莫名其妙地哭、胡言乱语、赤身裸体;突然做以前从不可能做的事:花钱大方、改变外貌妆容、从来不出远门却突然出远门、突然把个人生活空间整理特别整齐等;将自己珍贵的东西送人;或常用的形影不离的东西送人
频繁出现意外事故;饮酒或吸毒的量增加;有自杀尝试或准备;有自杀尝试或未遂行为(自主中止或被迫中止)或准备自杀的工具或查看了解自杀场地等
九、如何帮助有自杀征兆的人
让他们倾诉自己的感受和担忧。
认可他们表露出的情绪,不要批判。
询问他们是否想要自杀:“在你痛苦绝望的时候,想到要结束自己的生命吗?”这样的询问不但不会引起自杀,反而能拯救生命。
不要轻视,当他们说要自杀时应认真对待。
不要答应对他想自杀的事情给予保密,应立即报告老师,或学校心理咨询专业人员;要立即寻求其他人的力量,请大家一起帮助他。
让他们相信可以获得所需要的帮助,并鼓励他们寻求这些帮助。
不要让其独处,要立即陪他们去心理咨询服务机构或精神科接受评估和治疗。
对刚刚出现自杀行为(服毒、割腕等)的人,要立即送到最近的急诊室进行抢救,或者报警。
对最近采取过自杀行为的人要密切关注,全程陪护;同时帮助其寻求专业心理治疗。
十、自杀心理危机干预的原则
五要:
(1)保持平静、沉稳,对当事人随之而来的暴风雨般的情绪要有心理准备;
(2)给当事人充分的机会倾诉,以便确定危机类型、诱发事件及严重程度。不要试图消解自己被当事人引起的沮丧感;
(3)必要时询问客观问题,只要得当,可有镇静作用;
(4)要直接面对事情,勿涉及深层及潜意识原因(这些留待以后);
(5)可向社区、医务、法律等机构求援。
十不要:
(1)不要对求助者责备或说教;
(2)不要批评求助者或对他的选择、行为提出批评;
(3)不要与其讨论自杀的是非对错;
(4)不要被求助者所告诉你的危机已过去的话所误导;
(5)不要否定求助者的自杀意念;
(6)不要过急,要保持冷静;
(7)不要分析求助者的行为或对其进行解释;
(8)不要让求助者保持自杀的秘密;
(9)不要把自杀行为说成是光荣的、浪漫的、神秘的,以防止别人盲目仿效;
(10)不要忘记跟踪观察。